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四川省德昌县(四川省德昌县区号)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这里,认识世界!
德昌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下辖县] - 头条百科
四川凉山魅力凤凰城美景欢迎您。[给力][给力][给力]
梦游的水优质旅游领域创作者
四川凉山也有凤凰城,阳光充足的温暖德昌县,航拍看县城建设如何
07:15
五百字说城市196:凉山彝族自治州
概况: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辖2个县级市(西昌市、会理市),14个县(盐源县、德昌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1个自治县(木里藏族自治县),州政府驻西昌市。面积6.04万平方公里,七普常住人口为4858359人。电话区号0834,邮政编码615000,车牌代码川W。
地理:地处川西南横断山系东北缘,界于四川盆地和云南省中部高原之间。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部高,南部低。有平原、盆地、丘陵、山地、高原、水域,山脉多呈南北走向,岭谷相间,分别属于大小凉山山系、小相岭—鲁南山山系和大雪山山系。其中,木里夏俄多季峰海拔5958米,是州内最高山峰。
交通:西昌青山机场;成昆铁路复线;京昆高速、西昭高速、西香高速。
高等院校:西昌学院。
医疗卫生(三甲):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
旅游景点:邛海、泸沽湖、螺髻山、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泸山、邛都古城。
当地特产:火盆烧烤、坨坨肉、雷波脐橙、盐源苹果、会理石榴、金阳花椒、冕宁火腿、酸菜汤、荞面饼饼儿、海椒炒土鸡、炸洋芋、印斗糕、米馍馍、小米辣拌猪脚、黑苦荞。
德昌县国土开发保护格局、城镇空间格局、工农文旅产业布局、生态保护格局十四五规划#四川##四川头条##凉山头条#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两屏保护、河谷集聚、一核引领、多点支撑。
(2)农业发展格局:建设横跨“两河”的彩色农业产业带和雅砻江东岸绿色生态农牧业产业带。推动桑椹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园区,枇杷和板栗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省级园区,供港果蔬、小香葱、樱桃、大坪巨星生猪养殖等农业园区创建州级园区,培育创建“茨达河优质桃”等5个以上县级现代农业园区。
(3)产业园区布局:优化县域工业布局,重点建设德昌特色产业园区,着力构建银鹿——大坪核心园、白鹤沟——三棵树农产品加工及物流园、永郎工业园、大路槽稀土产业园“一区四园”。
(4)文化旅游发展布局:围绕“世界的安宁河谷”“西部彩谷·田园德昌”发展目标,推进“一核三带”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推动凤凰嘴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滨河公园和曹家碾公园等景点建设,打造以县城为核心的城市景观。推进以螺髻山西坡景观带、海花沟大地公园等沟域开发为主的安宁河景观带,以十里桃花长廊、和平湖-大陆槽森林公园为主的茨达河农文旅景观带,以黑龙海子-雅砻江为主的高山-低热河谷生态走廊景观带三条景观带开发。
(5)城镇空间格局:一核两轴多点。以县城为核心,沿安宁河流域、茨达河流域为城镇发展轴,以麻栗、永郎、茨达三个重点乡镇及黑龙潭、热河、乐跃、巴洞、金沙傈僳、南山傈僳、铁炉等一般乡镇为支撑的“一核两轴多点”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6)生态保护格局:一带两屏、三廊多点。
#凉山彝族自治州头条##攀枝花头条# #打卡美好生活#德昌县,隶属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地处安宁河谷地带,横断山区康藏高原东缘。德昌建制已有两千余年历史,是“北达京畿,南通蒙昭”的南丝绸之路必经地。
从攀枝花出发到德昌走高速不到2小时的车程,来这里玩2天,还是不错的选择哦!
清晨去逛德昌菜市场,比我想象中还要大,熙熙攘攘的人群,蔬菜水果肉类一应俱全,猪肉11元一斤,排骨18元一斤,牛肉45元一斤。比攀枝花便宜一点。
攀枝花的朋友们,可以约三五好友,偶尔在此小聚,享受2天的慢生活,对得起这匆匆的岁月,安稳而幸福!
这次海花沟之行,应验了那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之前一直以为德昌县隶属于西昌市,结果在一位网友的更正下,终于明白了凉山州下辖15个县和两个县级市西昌市和会理市,各县市互无隶属关系,这个在我多年的认知里,一直认为凉山州所有的县均隶属于西昌市,还好在头条这个平台有友友纠正,不然在大庭广众下尤其是在酒桌上,就闹大笑话了。
这次海花沟之行,对德昌县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高铁将在2022年10月开通,将来从成都坐高铁,两个半小时便可以直达,这座县城海拔1300米左右,全年宜居天数达到300天,可谓是冬不冷夏不热,我们到的这几天是阴天,凉风习习,特别舒适,安宁河从城市中穿过,城市建设一片繁荣,或许是政府正在朝康养方面发展,安宁河两边的绿化和景观打造的很漂亮,县城周围的森林植被很好,郁郁葱葱,滋养着这片土地,常听人说海拔1300米是最适合人居,不知道德昌的发展,会不会对米易产生冲击,毕竟米易县打造阳光养老时间更早,同样是安宁河穿过的城市,谁更有吸引力呢?欢迎了解的朋友们在评论区留言,给大家更好的建议。
#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地点]# 凉山德昌县麻栗镇香稻产业园区。空气好,水也好[呲牙]这里立了袁隆平先生塑像[赞]。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就是没有怎么开发。老鹰沟风景区地处四川省德昌县麻栗乡,即将开发的旅游景点,属于螺髻山大风景范畴,这是即将建立的游客接待中心附近的景观。距离德昌县城20多公里,主峰海拔4359多米。
四川德昌县:一男子偷越缅甸务工后主动到口岸自首,被以偷越国境罪判刑。网传缅甸那么多电信诈骗等负面事情,怎么还有人偷渡务工?不正当的钱还是不要赚,否则得不偿失,你们说呢?
2020年3月,许某成、刘某豪与金某(另案处理)相约到缅甸务工。
2020年3月12日,三人从西昌出发,途经云南省昆明市、景洪市、勐海县到达中缅边境后,乘坐皮划艇偷渡到缅甸小孟拉。
2021年12月5日,许某成从西双版纳勐海县打洛口岸投案自首,被行政处罚人民币1000元;
2020年10月11日,刘某豪从缅甸邦康偷渡入境,在孟啊被抓获,被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成、刘某豪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许某成属于自首、被告人刘某豪系坦白。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建议对被告人许某成、刘某豪均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各五千元人民币。
被告人许某成、刘某豪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被告人许某成于2019年曾与他人结合偷越国境至缅甸,后又偷越国境返回国内。
2022年2月25日,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成、刘某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二被告人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考虑被告人许某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在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预缴纳罚金,主动接受附加刑的处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许某成在本案前已有偷越国境的行为,酌情从重处罚。依二被告人犯罪的行为、情节,公诉机关提出对二被告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对于二被告人之前因本案所受的行政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情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案依法对其刑事处罚时应当予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或罚金。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二)项之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许某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刘某豪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四川省德昌县:李某元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射钉枪一支藏于家中,并于2021年11月24日晚用该射钉枪及射钉枪子弹猎杀两只白腹锦鸡。经鉴定,该射钉枪鉴定为枪支,被其猎杀的两只白腹锦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元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元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元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李某元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元系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并报警,被警察查看其手机时,李某元主动供述用其持有的射钉枪猎杀野鸡的事实。
2022年5月5日,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元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李某元以其非法持有的枪支猎杀了国家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的后果,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宜对其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李某元系因其他原因被公安XX盘问后,主动供述自己用射钉枪猎杀野鸡的事实,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自首成立的条件。且被告人李某元在检察机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结合对其处罚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元的量刑建议符合刑法对被告人犯罪行为、情节应受刑事处罚的规定,予以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李某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对扣押被告人李某元非法持有的枪支一支、射钉枪子弹95发、钢珠弹和铁砂子弹各一瓶,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德昌县某机关依法处置;依法没收被告人李某元供犯罪使用的三星手机一部、头戴式电筒一个。没收的财物,上缴国库。
本文四川省德昌县(四川省德昌县区号)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