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之间网超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遗体捐献,遗体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2、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3、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
4、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5、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6、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7、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8、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9、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
10、无偿捐献办理流程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11、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12、[2]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13、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14、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15、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16、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