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蓉蓉来为大家讲解下。农村投毒,简单说法:村民在自家地里投毒毒死9只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再有羊吃我家的萝卜和白菜,我下毒毒死它。”甘肃天水,王某某为了杀灭自家地里的“麻虼蚤”,从当地供销社购买了一瓶农药“甲拌磷(俗称3911)”农药,还没有用完,剩余一部分。正巧,近段时间,王某某自家田里种植的萝卜和白菜经常被别人家的羊啃食,让人很生气。
为了防止羊啃食其家种植的萝卜和白菜,王某某就用毒“麻虼蚤”剩余的部分甲拌磷农药撒在了一铁盆内的蚕豆和玉米粒上,搅拌后,用扑克牌铲着在自家萝卜、白菜地里投放了五、六处,将剩余装在铁盆子里的拌有农药甲拌磷的蚕豆和玉米粒放在自家田地地埂土台上。
2021年11月12日下午,同村的何某某在放牧自家羊回家时,羊经过了王某某家投放有农药拌料的萝卜、白菜地,何某某没有看到王某某放置拌有农药甲拌磷的蚕豆和玉米粒。
赶羊到家后,羊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很快接连死了五只羊(当天死亡三只,第二天死亡两只)。何某某知道应该是中毒而死,遂向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报案。(案件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经鉴定,从王某某家地内提取的玉米粒、大豆(蚕豆)、绿色农药瓶中均检出甲拌磷;从五只死羊胃内容物中未检出毒鼠强和常见有机磷农药。
1、王某某为防止羊啃食庄稼,在自家萝卜、白菜地内投放拌有农药的蚕豆及玉米粒,且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致使何某某放牧的羊误食并中毒死亡,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
3、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未造成大的实际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可酌情从轻处理。
4、根据自首的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据刑法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5、根据案件性质及案件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检察机关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本案中对王某某就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农户在保护自己合法财产不受损害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在广大农村,由于多数农民朋友法律意识淡薄,为防止农害而不计后果投放毒物,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危害公共安全、触犯了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关注我,从具体案件中学法懂法,不犯错误。#甘肃身边事# #天水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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