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解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南宁头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处理指导意见,对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后有关劳动用工、休假以及工资支付等常见咨询问题,江苏某地的人社部门公开答复如下,也给南宁的老友们参考一下,自己的劳动权益,该争取的该维护的心里要有数哦。
江苏苏州,一女子以她个人的名义,贷款了160多万,借给公司为职工发工资,老板向女子保证,他一定会归还本金和利息,并额外支付一笔钱给女子。可天有不测风云,老板还了80余万后,突然不肯还钱!女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老板归还剩下欠款!
陆女士是某公司的管理人员,平时和老板赵某走得很近,这几年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陆女士也很担忧。谁曾想到,赵某突然找到她,说自己的信用有问题,没办法贷款,希望陆女士以她个人的名义,贷一笔款项给公司使用。
陆女士当时觉得天方夜谭,哪有员工贷款给公司使用的,但赵某很快便说服了陆女士,赵某表示,陆女士贷款的钱,公司会拿一部分去还债,让公司轻装前行,另一部分将用来发工资,只要公司挺过了这段困难时期,公司一定不会忘了她的功劳。
除了恳求和画大饼,赵某还许诺陆女士,除了本金和利息每月按时转到她的卡上外,另外再给她1余万元的额外利息。
最后,陆女士出于对赵某的信任,通过从借呗、花呗等各大网络平台共计贷款了160多万元转给了赵某。刚开始赵某履行承诺,每个月提前把本金和利息转到陆女士卡上,可还了80万元后,赵某突然停止还钱。
陆女士找到赵某,赵某表示,他的资金出现了问题,没有钱了,随后赵某签了一张借条拿给陆女士。
【@蚂蚁说法 】
1、这几年因为疫情原因,很多企业都过得很难,有的咬牙坚持,争取挺过这段艰难时光,另有些企业已经无力回天,倒在黎明的前夜。
在这期间,还有一些公司把主意打到员工身上,好点的,让老员工借款,然后给员工部分利息。坏透了的,直接让员工当法人,或者让员工入股公司,绑定员工,最后的结果是,分红没见到,倒是活多干了不少!
2、公司让员工贷款给公司使用,给员工部分利息,这样的约定违法。
首先,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老板在公司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这样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将按照民间借贷处理。
但如果公司让员工帮忙贷款,然后让员工把贷款借给公司使用,涉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司法解释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注意,这里只说了转贷,没有说收取利息,换而言之,不管老板有没有向员工支付利息,转贷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借款合同无效后,将涉及到财产返还的问题。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具体到本案,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后,陆女士基于和赵某的约定,每个月额外取得的1万元利息,应当予以返还。除此之外,陆女士贷款产生的利息,也由陆女士支付!
陆女士起诉后,法院经过调解,赵某归还了50万借款,陆女士选择撤诉。
再次,赵某每个月额外给陆女士1余万元的利息,实际上害了陆女士。
刑法上有一个高利转贷罪,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说的数额较大,司法解释规定,是指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赵某支付给陆女士的利息,已经超过5万元,不光借款合同无效,陆女士还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最后,本案告诉我们,员工可以把自己的钱借给公司,但不能贷款借给公司使用,否则将面临借款合同无效和高利转贷罪的问题。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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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我与宪法40年##头条创作挑战赛#
你们那老师的工资太低了,我们江苏高中老师平均月不低于一万的,还有绩效。
【女子贵在公司门口讨要工资】江苏南通女子跪在母婴店公司口要工资,哭诉者称:就我一个外地人工资没有算出来。
提示:上班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公司不可以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或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我国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干了不到一个月,单位可以不发工资,解决方式:1.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
【#农民工讨要工资方法# 开发商拖欠工资农民工睡在售楼处】江苏某地疑似农民工要不到工资,带铺盖躺售楼部。网友:这不丢人,丢人的是欠钱不给的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
她闺蜜在南油服装城买的B货也就一二千[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娟姐看法:12月3日,江苏一女子支付58000元买了一个包后,其丈夫声称自己一个月工资才4000元,必须要退掉,妻子声称自己的闺蜜也是用这个包,自己不想退,但丈夫却坚决要退。双方在店内发生争执。现场视频显示,丈夫拉着妻子的手质问道:“这个手提包到底多少钱买的?”妻子回答说:“别动我!58000元买的!”丈夫立即斥责道:“退掉!我一个月工资才4000块,你买这个包花58000元,这日子还过不过了?给我退掉!”可妻子却委屈地回答道:“我闺蜜都用这个,我怎么就不能买了?”但丈夫则态度十分坚决地再次强调说:“给我退掉!退掉!”通过现场视频来看,这家店应该是一家私人订制的包包店。双方发生争执时,有人在围观,还有一名疑似店员的男子站在夫妻俩旁边。1、有网友表示,正如丈夫所说,这位妻子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为了虚荣心,居然在丈夫一个月工资4000块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包包!也有网友表示,人要有自知之明,千万不要去和不在一个层次的人去攀比,否则就会造成心态失去平衡,从而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行为。还有网友认为,打肿脸充胖子,那是活受罪,不仅自己受罪,还会连累家人,这种不会过日子的人,迟早会把自己折腾到一败涂地的那一天。2、那么这个名贵的手提包,真的可以退掉么?首先,从箱包三包法规定来看,手提包购买七天内,除非出现性能故障问题,消费者才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十五天只能换货,不能退货。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妻子手上这个手提包,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即便妻子同意退,那也退不了。因为没有质量问题,商家就没有退货的法定义务。当然,如果卖家同意,那就另当别论了!3、如果妻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只有夫妻离婚时才会去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挥霍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那么就可以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到本案中,妻子在丈夫月收入4000块钱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 手提包,这种行为评价其为挥霍,相信是没有问题的。因此丈夫可以主张分割,以免因妻子毫无节制的挥霍导致产生债务后,因是夫妻关系而背上债务。4、如果老板不同意退货的话,丈夫还要在店里吵闹的话,那么就不理智了。而且还更可能会因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最后,相互尊重、互相体谅才是夫妻之间正确的相处之道。因此,希望各位网友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做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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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江苏一女子支付58000元买了一个包后,其丈夫声称自己一个月工资才4000元,必须要退掉,妻子声称自己的闺蜜也是用这个包,自己不想退,但丈夫却坚决要退。双方在店内发生争执。现场视频显示,丈夫拉着妻子的手质问道:“这个手提包到底多少钱买的?”妻子回答说:“别动我!58000元买的!”丈夫立即斥责道:“退掉!我一个月工资才4000块,你买这个包花58000元,这日子还过不过了?给我退掉!”可妻子却委屈地回答道:“我闺蜜都用这个,我怎么就不能买了?”但丈夫则态度十分坚决地再次强调说:“给我退掉!退掉!”通过现场视频来看,这家店应该是一家私人订制的包包店。双方发生争执时,有人在围观,还有一名疑似店员的男子站在夫妻俩旁边。1、有网友表示,正如丈夫所说,这位妻子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为了虚荣心,居然在丈夫一个月工资4000块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包包!也有网友表示,人要有自知之明,千万不要去和不在一个层次的人去攀比,否则就会造成心态失去平衡,从而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行为。还有网友认为,打肿脸充胖子,那是活受罪,不仅自己受罪,还会连累家人,这种不会过日子的人,迟早会把自己折腾到一败涂地的那一天。2、那么这个名贵的手提包,真的可以退掉么?首先,从箱包三包法规定来看,手提包购买七天内,除非出现性能故障问题,消费者才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十五天只能换货,不能退货。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妻子手上这个手提包,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即便妻子同意退,那也退不了。因为没有质量问题,商家就没有退货的法定义务。当然,如果卖家同意,那就另当别论了!3、如果妻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只有夫妻离婚时才会去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挥霍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那么就可以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到本案中,妻子在丈夫月收入4000块钱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 手提包,这种行为评价其为挥霍,相信是没有问题的。因此丈夫可以主张分割,以免因妻子毫无节制的挥霍导致产生债务后,因是夫妻关系而背上债务。4、如果老板不同意退货的话,丈夫还要在店里吵闹的话,那么就不理智了。而且还更可能会因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最后,相互尊重、互相体谅才是夫妻之间正确的相处之道。因此,希望各位网友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做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有相关规定,公司发上月工资不得超过本月10日,员工自己同意除外。请问:法官和公司有员工同意拖欠工资书面签字吗?
山东高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
约定每月10号发工资,但都拖到15-23号,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江苏省2022涨退休工资@企业@计算方法】
2021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的
1、固定涨27元/月
2、15年工龄段1.4元/年
【不满21元一律按21元计算】
3、15~25年工龄段2.2元/年
4、25年以上工龄段按3.8元/年
5、挂靠你上一个月工资的1.2%
【高龄倾斜】
1、70以上不足75岁,20元/月
2、75以上不足80岁,28元/月
3、80岁以上,36元/月
这败家娘们儿 能跟你过日子吗?//@娟姐看法:12月3日,江苏一女子支付58000元买了一个包后,其丈夫声称自己一个月工资才4000元,必须要退掉,妻子声称自己的闺蜜也是用这个包,自己不想退,但丈夫却坚决要退。双方在店内发生争执。现场视频显示,丈夫拉着妻子的手质问道:“这个手提包到底多少钱买的?”妻子回答说:“别动我!58000元买的!”丈夫立即斥责道:“退掉!我一个月工资才4000块,你买这个包花58000元,这日子还过不过了?给我退掉!”可妻子却委屈地回答道:“我闺蜜都用这个,我怎么就不能买了?”但丈夫则态度十分坚决地再次强调说:“给我退掉!退掉!”通过现场视频来看,这家店应该是一家私人订制的包包店。双方发生争执时,有人在围观,还有一名疑似店员的男子站在夫妻俩旁边。1、有网友表示,正如丈夫所说,这位妻子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为了虚荣心,居然在丈夫一个月工资4000块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包包!也有网友表示,人要有自知之明,千万不要去和不在一个层次的人去攀比,否则就会造成心态失去平衡,从而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行为。还有网友认为,打肿脸充胖子,那是活受罪,不仅自己受罪,还会连累家人,这种不会过日子的人,迟早会把自己折腾到一败涂地的那一天。2、那么这个名贵的手提包,真的可以退掉么?首先,从箱包三包法规定来看,手提包购买七天内,除非出现性能故障问题,消费者才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十五天只能换货,不能退货。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妻子手上这个手提包,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即便妻子同意退,那也退不了。因为没有质量问题,商家就没有退货的法定义务。当然,如果卖家同意,那就另当别论了!3、如果妻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只有夫妻离婚时才会去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挥霍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那么就可以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到本案中,妻子在丈夫月收入4000块钱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 手提包,这种行为评价其为挥霍,相信是没有问题的。因此丈夫可以主张分割,以免因妻子毫无节制的挥霍导致产生债务后,因是夫妻关系而背上债务。4、如果老板不同意退货的话,丈夫还要在店里吵闹的话,那么就不理智了。而且还更可能会因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最后,相互尊重、互相体谅才是夫妻之间正确的相处之道。因此,希望各位网友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做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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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这种经济要求不对成的婚姻//@娟姐看法:12月3日,江苏一女子支付58000元买了一个包后,其丈夫声称自己一个月工资才4000元,必须要退掉,妻子声称自己的闺蜜也是用这个包,自己不想退,但丈夫却坚决要退。双方在店内发生争执。现场视频显示,丈夫拉着妻子的手质问道:“这个手提包到底多少钱买的?”妻子回答说:“别动我!58000元买的!”丈夫立即斥责道:“退掉!我一个月工资才4000块,你买这个包花58000元,这日子还过不过了?给我退掉!”可妻子却委屈地回答道:“我闺蜜都用这个,我怎么就不能买了?”但丈夫则态度十分坚决地再次强调说:“给我退掉!退掉!”通过现场视频来看,这家店应该是一家私人订制的包包店。双方发生争执时,有人在围观,还有一名疑似店员的男子站在夫妻俩旁边。1、有网友表示,正如丈夫所说,这位妻子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为了虚荣心,居然在丈夫一个月工资4000块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包包!也有网友表示,人要有自知之明,千万不要去和不在一个层次的人去攀比,否则就会造成心态失去平衡,从而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行为。还有网友认为,打肿脸充胖子,那是活受罪,不仅自己受罪,还会连累家人,这种不会过日子的人,迟早会把自己折腾到一败涂地的那一天。2、那么这个名贵的手提包,真的可以退掉么?首先,从箱包三包法规定来看,手提包购买七天内,除非出现性能故障问题,消费者才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十五天只能换货,不能退货。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妻子手上这个手提包,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即便妻子同意退,那也退不了。因为没有质量问题,商家就没有退货的法定义务。当然,如果卖家同意,那就另当别论了!3、如果妻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只有夫妻离婚时才会去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挥霍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那么就可以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具体到本案中,妻子在丈夫月收入4000块钱的情况下,花58000元去买一个 手提包,这种行为评价其为挥霍,相信是没有问题的。因此丈夫可以主张分割,以免因妻子毫无节制的挥霍导致产生债务后,因是夫妻关系而背上债务。4、如果老板不同意退货的话,丈夫还要在店里吵闹的话,那么就不理智了。而且还更可能会因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最后,相互尊重、互相体谅才是夫妻之间正确的相处之道。因此,希望各位网友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做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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