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之间网超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单位贿赂罪追诉时效,单位受贿罪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单位受贿罪,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对于单位受贿罪也有一定的规定,对单位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除没收所有财物外,对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2、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
3、那么单位受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你?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吧。
4、单位受贿罪具备条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5、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6、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7、“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8、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
9、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0、单位受贿罪主要特征1.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11、侵害的客体也就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2、2.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13、二是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
14、其三、主观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者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表现出来的,而不是单位中某个人的意志。
15、一、单位受贿罪司法解释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6、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7、二、单位受贿罪司法解释: 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通过立法正式确立了单位受贿罪:“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8、” 1997年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进一步完善了对单位受贿罪的规定。
19、三、单位受贿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20、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2、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
23、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
24、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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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延伸阅读: 浅论受贿罪的主观超过要素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如何理解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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