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经中央编委批准新成立两个局】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委)批准,正式新设立两个职能局。此次机构调整是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资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和提升治理能力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本次新设的两个局主要围绕国企改革与资产管理两大核心领域展开职能延伸,旨在进一步强化对央企的分类监管、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并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一、新设机构概况
序号 | 局名 | 主要职能 | 设立背景 |
1 |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局 | 负责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制改革等 | 深化国企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
2 | 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局 | 统筹国有资本运作、资产监管与绩效评估 | 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优化资源配置 |
二、设立意义
1. 完善监管体系: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使国资委在国企改革和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更加明确,有利于实现精准监管。
2. 提升治理能力:新局的设立有助于构建更高效的国资管理体系,增强对央企的指导和服务能力。
3. 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助力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三、未来展望
随着两个新局的正式运行,国资委将在政策制定、制度创新和执行监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预计未来将出台更多配套措施,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时强化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
此次机构调整不仅是国资委内部职能的优化,也是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体现。